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综〔2023〕14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批复的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安排的意见,以及《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2〕43号)等规定,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以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据财政部公布的《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分配表》显示,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32个地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合计746390万元,提前下达510570万元,本次下达235820万元。各地区公益金预算分配情况如下图:
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显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被广泛用于支持文化类项目、体育类项目、养老类项目、生态环保类项目、社会福利类项目、医疗卫生类项目、教育类项目、交通类项目、残疾人福利类项目、儿童福利类项目、红十字类项目以及其他社会公益类项目。
《通知》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统筹考虑本地区不同区域、人群、领域的社会公益事业需求,细化预算编制,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正式分解下达资金和区域绩效目标。
《通知》强调,2023年项目资金安排时,应根据使用方向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相应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省级财政部门应督促指导市(县、区)财政部门加强项目资金与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留成彩票公益金以及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中央部门项目转移支付资金的统筹衔接,避免在同一具体项目上资金重复安排。
《通知》还强调,各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科学合理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全面加强绩效管理,严格落实公告制度,切实加强管理监督,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